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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胜诉|代签协议“强安置”,违法!京讼律师代理强拆案件胜诉!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8-12

征收过程中,若被拆迁人与征收部门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将导致工期的拖延,影响项目落地的时间。因此,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征收方为了快速解决问题,加快建设推进,往往会想出一些“歪点子”。 


本次京讼律师代理的行政纠纷中,征收方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绕过被拆迁人让他人代签协议后对房屋进行拆除,令被拆迁人利益受损。在京讼律师的努力下,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最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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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女士和丈夫是土生土长的闽东人,一半依山一半入海,在这片土地上谢女士和丈夫努力生活,又在村内修建房屋供全家居住。


2017年,谢女士的住宅被划入政府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对于搬迁项目补偿问题,谢女士夫妻与乡政府一直难以达成一致。于是在2023 年时谢女士就支付拆迁偿款这一问题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乡政府工作人员带领其他百余名身穿“保安” 制服 ,疑似非法拆迁队的不知名社会人员及挖掘⻋、大型推⻋等强制拆除设备,强行进入谢女士房屋将屋内居住人强行拖拽出来后又禁止谢女士进入房屋自行搬离屋内物品。

谢女士只能站在院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夷为平地,室内价值数十万元的私有财产、祖上遗留物件遭到肆意清空,至今不知去向。

痛失家园的谢女士来到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02

办案过程

在与谢女士沟通后,京讼律师对于其中一份沟通录音无论如何也无法在逻辑上进行理顺。于是京讼律师再次联系谢女士并希望其能够与其家人一同来到律所就相关问题做详细沟通。


二次沟通时,京讼律师才恍然大悟,原来拆迁部门在与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后,悄悄绕开了谢女士夫妻二人,转而做其子女的动员工作。在这一过程中谢女士的女儿便瞒着父母代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此后,征收部门才有恃无恐的对房子进行强制拆除。

谢女士认为该协议的签订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同时补偿协议有缺少的补偿项,自己无法接受眼下的结果。

于是,在接受委托后,京讼律师贾蒙蒙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强制拆除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主张已经签订协议,属于合法拆除。

京讼律师贾蒙蒙则指出:首先协议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本人签字,事后也不追认,即使属于本人签字,签订补偿协议之后不腾退房屋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被告对强拆房屋没有执法权!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后确认被告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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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如下:

34(1).png
34(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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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BEIJINGJINGSONG



事前无授权、事后无追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前述规定。

代签行为实质属于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签的协议,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事前无授权而事后追认的,协议对被代理人也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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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贾蒙蒙(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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