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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胜诉|信息公开不作为?京讼律师成功推动当事人维权进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1

公开是民主参与的前提,是保障人民合法权利必要制度,如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人民便不能对政府施加任何制约,恣意侵权将屡禁不止。


京讼律师代理申请信息公开案件,获得圆满结果,为后续诉讼程序的推动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PART1/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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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某地被划入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范围,在未与被征拆人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拆除。


当事人王先生(化姓)表示,被强拆的房屋是自己早在2000年初期为创业合法承租的土地,数十年的根基都在这里,现在突遭强拆自己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遭到强拆之后,王先生才得知原来镇政府早已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补偿协议,但自己却并未得到通知。

于是王先生向镇政府申请公开,却仅收到部分信息,对于其他关键信息以第三人不同意公开的理由未予公开。


收到回复后王先生与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委托。




PART2/办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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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听取了王先生的介绍后,京讼律师仔细审查了其提供的答复内容,并指出该答复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京讼律师向王先生做了详尽的阐述。《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中明确规定被腾退人为腾退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非住宅及地上物合法所有权人或合法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人。

王先生作为合法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人有权向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京讼律师认为镇政府不予公开的理由错误,于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PART3/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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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对京讼律师严谨的案前准备、丰富的知识储备给予高度评价。


经区人民政府审理,做出了以下决定:撤销镇政府作出的《答复告知书》,并责令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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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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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双方位置差距悬殊,本就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上。在遭到暴力强拆,或断水断电的情况下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如何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诉讼是一场证据的较量,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局面,势必造成拆迁维权的被动。

积极寻求律师的帮助和介入,申请信息公开或进行复议是被拆迁人可以采取的风险最小,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

以法律手段扭转被动局面,对征收程序进行法律调查以获取维权的证据,能够有效争取到话语权,进而推动补偿结果的实现。




PART5/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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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蒙蒙律师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行政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民事领域多次办理数额标的巨大、涉及股权分割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析产继承、房屋买卖、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能够深入了解并熟练使用各类财富管理工具,善于以产品赋能诉讼,在大量承办案件下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贾蒙蒙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及房屋买卖、房产抵押等纠纷类案件遍布 20余省份,涉及资产达数亿元人民币。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数量从几十人到上百人,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到数亿元标的不等,贾蒙蒙律师对案件有独到见解,能够敏锐掌握案件关键点,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设计不同的诉讼方案,以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当事人赢得胜诉,深受当事人好评。

【部分成功案例】

1、浙江杭州田某某与某区政府行政强制腾空房屋一案,判决确认;

2、北京某建工建设公司与北京北京某高层建筑设备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3、山东济南李某某与某乡政府强制拆除及安置补偿纠纷;

4、内蒙古赤峰某村小组与侯某某、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5、北京王某某与杨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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