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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五庭博弈,终破股东权益空转僵局!京讼律师代理股东分红纠纷二审改判胜诉!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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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键词|二审逆风翻盘!公司权益获保障

一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沉甸甸的信任与感激。近日,合同纠纷案件的委托人将印着“律政先锋聚贤才 尽心尽责赢官司”的锦旗送至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向付振刚、王健松律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这背后,是一场历经一审败诉、二审五次开庭,最终逆风翻盘的艰难维权之战,更是京讼律师以专业、坚守与智慧,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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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付振刚律师;右一:王健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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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合作生变——45%股权化为“纸上权利”  巨额分红难觅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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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端,源于一场满怀期待的合作.....为共同开拓绿色项目市场,本案的委托人科技公司与B公司携手出资成立一家全新的公司对外承接业务。在章程中双方明确约定:科技公司占股45%,B公司占股55%,双方按出资比例分红,分红条件为还清项目投资。

然而,本该顺利的合作推进却偏离了预设轨道。受限于当时诸多客观因素的叠加原因,新公司无法直接承接项目,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以B公司名义承接项目建设,新公司定位为项目运维公司。

随着承接的两个大型绿色项目陆续进入盈利状态,公司章程约定的分红条件也已然成熟。但科技公司却迟迟未能拿到应得的分红。

原来,所有项目收益均登记在B公司名下,所以新公司的账面上始终呈现出一种亏损状态,在形式上完全不具备分红条件。科技公司多次与B公司沟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会议中双方达成共识:鉴于新公司实际提供了项目运维服务,B公司应将名下项目收益以运维费形式支付给新公司,再由新公司向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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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记录虽被整理成稿,可承诺与切实落地之间却是由一次又一次的催促、协商来铺垫,数月经年,等待和耐心都填不满这份承诺从纸面到落实间的距离.....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零碎的信息穿成珠连成线,科技公司发现B公司不仅迟迟是不履行支付义务,还存在占用新公司注册资本金、虚增项目成本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硬生生将A公司的45%股权变成了“纸上权利”,千万分红仿佛成了遥不可及的泡影。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科技公司意识到,不能再拖了!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付振刚、王健松律师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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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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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帷幄——精准锚定维权方向 筑牢胜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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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后,付振刚、王健松律师第一时间投入工作,与当事人进行深度沟通,逐字逐句梳理案件细节,全面排查每一份证据材料。设立新公司的协议、公司章程、历次会议纪要、项目建设与运维合同……一堆看似零散的材料,在京讼律师的专业梳理下,逐渐勾勒出案件的核心脉络。

京讼律师经过反复研讨与法律论证,经过多次推演和模拟,明确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1

科技公司作为新公司持股45%的股东,分红权受法律保护,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2

结合协议与章程约定,新公司的设立目的及分红条件、比例清晰明确,且案涉两个项目已实现盈利,满足分红的实质条件;

3

新公司账面亏损并非经营不善所致,而是B公司拒不履行会议纪要约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的,二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基于此,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案件性质,决定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5条的但书条款,提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之诉,要求新公司支付盈余分配款,若新公司未履行,则由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为防范B公司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律师团队果断建议当事人科技公司申请财产保全。

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科技公司已完全认可京讼律师的专业能力,科技公司表示“本次诉讼的航舵完全由京讼律师来掌握”在这样的信任之下,京讼律师未曾耽误分毫,最终成功冻结B公司名下财产超400万元,为后续胜诉后的执行工作筑牢了坚实屏障。


一波三折——一审遇“突袭裁判”  坚守初心力劝当事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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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维权之路注定布满荆棘。

本案一审过程中,京讼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司法审计申请书,经过沟通,双方均向法庭表达了和解意向。

正在京讼律师等待第二次开庭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突袭裁判”让案件陷入僵局——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以证明B公司滥用股东权利导致新公司不分配利润”为由,驳回了科技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轻飘飘的几页判决,不痛不痒的一句“证据不足”让科技公司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与焦虑——是接受判决另寻途径,还是提起上诉继续维权?


面对当事人的犹豫,付振刚、王健松律师没有丝毫退缩,更没有盲目的催促当事人。二位律师在收到判决的第一时间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复盘,与当事人冷静分析利弊,有理有据给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见。京讼律师详细阐述了建议上诉的核心理由:

1

从法律路径来看,本案本质是侵权责任纠纷,核心争议焦点是B公司是否滥用股东权利。若另行起诉合同纠纷,将面临无直接合同依据的举证难题,败诉风险极高;

2

从诉讼成本来看,B公司的答辩策略明显是拖延时间,若另行起诉需重走一审、二审程序,耗时耗力,正中对方下怀;

3

从财产保全来看,一审时已成功冻结超400万元财产,若另诉则保全将解封,B公司极有可能迅速转移财产,导致当事人胜诉后也无法实现权益;从证据补充来看,一审中因诉讼压力,B公司向科技公司提供了多份差异巨大的项目利润数据,这些可作为二审新证据,进一步印证B公司隐瞒利润、恶意不分配的事实。

律师团队的专业分析与坚定态度,让科技公司重拾信心,也是在律师冷静沉着的态度的感染下,当事人的内心也逐渐平稳起来,随着律师的法律视角来看待自己的案件,思路越来越清晰,于是当事人决定接受律师的意见依法提起上诉!


逆风翻盘——五次开庭步步为营 专业攻坚斩获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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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程序的开启,意味着一场更为艰巨的较量正式打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合议庭先后组织了五次开庭,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与对方的博弈,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律师团队的心血与智慧。

·第 一、二次 开庭

前两次开庭的过程中,核心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京讼律师不仅精心准备了完整的证据链,还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补充证据材料,向合议庭清晰呈现案件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以及案涉经营模式的合意基础,逐步扭转案件的审理走向。

· 第三次 开庭

第三次开庭为公开示范庭,律师团队精准把握机会,申请曾任首钢集团首席财务总监的专业人士出庭,就案涉经营模式和财税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邀请北京市人大、政协代表旁听,让案件的是非曲直在更广泛的监督下清晰呈现,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次 开庭

第四次开庭实质为恢复法庭调查,律师团队通过精准的法庭询问,进一步固定B公司滥用股东权利、隐瞒利润的关键证据,而合议庭也在此次庭审中出现了明显的裁判转向,案件迎来重要转机。

· 第五次 开庭

在前四次的力量积蓄下,终于迎来了第五次的公开宣判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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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尽管通过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之诉分配利润存在形式上的障碍,但依据《民法典》公平诚信原则,从实质化解纠纷的司法正义出发,应认定科技公司享有合法的利润分配权。

法院最终将本案案由调整为合同纠纷,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改判B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百万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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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终审判决送达时,科技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长达数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应得的分红权益终于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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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这场历时许久、历经波折的维权之战,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也让付振刚、王健松律师深有感触。诚信是企业立身之本,也是民商事活动的核心准则。本案中,科技公司始终秉持诚信原则履行合作义务,而B公司的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商业道德。

二审判决中,法院特别呼吁双方“坦诚对账、积极协商,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妥善解决后续利润分配问题”,彰显了司法对诚信经营的倡导与守护。 疑难案件的代理,考验的不仅是律师的专业能力,更是坚守的勇气与责任。

本案中,抽象利润分配纠纷的法律依据相对有限,案涉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又增加了审理难度,一审败诉的结果更是给维权之路蒙上阴影。但律师团队始终坚信,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正义终将到来。正是这份坚守,加上精准的法律定位、扎实的证据准备、灵活的诉讼策略,才最终实现了逆风翻盘。

二审过程中,合议庭五次开庭,耗费大量心力查明事实,最终直接改判而非发回重审,既彰显了司法正义,也体现了司法温情,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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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份责任;一次胜诉,一份坚守......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京讼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坚定的维权决心,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每一份合法权益,让正义不缺席、让公平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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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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