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京讼解读:关于继承方式的完善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6-08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执念特别的深,成家立业里面所谓的成家,一般的要求都是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老百姓然后热衷于买房,热衷于投资房,甚至于很多人将其归宗为丈母娘经济。


  事实上,大家都知道买房是增值的,这个时候大家才会统一的去买房,因为房子不仅是居住功能,它是金融属性。


  也就是说房价普涨的时候,大家才会纷纷去买,如果一旦房价长期处于下跌阶段,或者由于房产税的征收导致的持有成本特别高的时候,大家肯定不会这么想。


  最近这些年,因为房子的继承问题,其实撕的特别严重,也就是说当利益足够大的时候,所谓的亲情就会出现挑战。


  民法典关于继承遗产新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一种是打印式方式,通过打印遗嘱,明确资产的归属。


  另一种,就是通过录像,来定遗嘱。


  这两种方式,都跟传统的,比如找见证人,找公证中心等等,都要安全和靠谱,而且更加的便捷。


  传统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老人手写遗嘱,手写遗嘱的话,一般情况下,意思有时候表达的会比较模糊,甚至会有人代笔,甚至很多人会出现一些篡改。


  更关键的问题是,甚至还有一些遗嘱。出现了多份儿,而且相互之间有冲突的这种情况,所以说现在就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很明确的规定。


  比如老人在去世之前,可以通过打印这个遗嘱的方式,或者录像的方式立遗嘱,把自己的遗产和资产进行统一的分割,在老人去世之后,就必须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财产,一旦出现纠纷,那有关部门儿也会按照这个来执行。


  这样的话,既能尊重老人的意见,也减少了兄弟姐妹们之间的纠纷。


  目前的这个新规还有一些小的问题,就是很多的老人忌讳这个。所以说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也就是说明确哪些遗嘱是有效的,哪些遗嘱是无效的,倾向于使用哪种。


  但是,在这种前提之下,还有一些子女不能领取遗产。


  第一种,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民事上说失去继承权,刑事上触发故意杀人罪。


  第二类是侵害其他继承人权利,也可能会被剥夺继承权。


  第三类,就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曾经有过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也将失去继承权。


  第四类就是有伪造或者篡改或者隐匿、销毁遗嘱的也是自动失去继承权。


  第五类就是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遗嘱的也要取消其继承权。


  这5大类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尊重被继承人的权利,体现被继承人他的真实意义和真实的意思表达。


  对于资产的分割,法律的问题是道德的延续,法律又是维护道德的底线,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方式突破底线。


了解更多法律资讯可以关注公众号: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400-668-113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