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保全人可以在什么时间提出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或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诉讼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在整个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只要可能因被申请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保全人其他损害的,申请保全人都可以提起财产保全。
2、申请保全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1)申请保全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保全人提起诉中财产保全的可以向案件审理法院提出。
(3)申请保全人提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的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3、案件申请财产保全都要提供担保吗,有没有例外?
申请保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另外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4、提起诉讼,是否都要申请财产保全呢?
财产保全措施对于保障申请保全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因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都是在纠纷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做出的,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确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申请保全人在申请保全时应该审慎做出决定。
5、财产保全的期限都一样吗?
保全财产种类不同,保全期限也不同。保全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保全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保全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财产被保全后,可否继续使用?
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7、财产上已经有抵押、质押或者已经被留置,还能被保全吗?
保全申请人可以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保全措施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了解更多法律资讯可以关注公众号: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400-668-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