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京讼胜诉|被告反诉起波澜!京讼律师代理原告追回投资款,照赢不误!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18

诉中却被反诉,是对律师心态以及对整个案件了解程度提出的考验,稍有不慎便会被对方的诉讼策略所掣肘。


在本次京讼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对方意欲兵出奇招打个措手不及。却不曾想,京讼律师始终待以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骤然临之而不惊的态度。


最终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京讼律师又一次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简介


李先生与两位好友看中光学配件市场的巨大商机,便决定共同成立一家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于是三人草拟了合作协议,对有关合作事项进行了约定:由李先生负责出资100万元并解决生产场地,另外两人则负责市场和技术工作。按照最初的方案,利润十分可观。但三人在签署合作协议时对具体条款却无法达成成一致,虽然正式协议的签署受阻,但谁也不愿错过入场的的时机,所以三人仍决定依据项目草案先行启动项目。


而后因公司尚未成立李先生便将部分前期启动资金直接打入B的个人账户,但天有不测,项目刚刚启动便迎来了至暗三年。

此时,好友B不断游说李先生二人变更生产线去生产口罩,但李先生二人并不同意,于是明确向好友B表示不再合作,希望大家做一个清算,但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仍然主张由李先生追加投资,把原项目全部完成再结束。


三人一直协商无果,于是李先生及好友A委托我所决定诉讼。


办案经过


经整理案情,发现三方协议设立的公司未约定具体的注册地址,不好确定管辖法院;经调取对方当事人的居住信息,也达不到实际居住地的要求;最后决定,由李先生作为原告,将好友A也作为被告,可在京内确定管辖法院。

随后京讼律师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


立案后,被告提出反诉,声称由于前期已经投入生产,由于李先生的后续资金未到位导致延误生产,对外合同无法完成款项支付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李先生赔偿其经济损失200百多万元。


经质证,我们提出被告提交的证据里有大量票据、合同的相对方是被告个人名下的公司所签订,其存在利用业务混同侵占合伙财产的主观恶意。


本案中既无财务账目可证实对投资款的支出情况,也无法进行审计;而经勘验的零部件无法完成成品组装,其残值也无法确定的投资款使用情况和产品残值。在既无法审计,也无法评估,推进本案全凭庭审质证。


最终京讼律师综合全案情况,在相应程序上配合法官,走完必要的程序,解决了审判难题;通过庭审发言、质证意见据理力争,最终经法院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结果



1.png

1(2).png



律师简介


1(3).jpg

贾蒙蒙律师执业以来承办了多起征地拆迁纠纷、合同类民事纠纷,办理案件具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及思路 ,善于从复杂案件中总结最有效、最直接的的方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中耐心而细致,善于倾听当事人诉求,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

执业以来致力于以自己的专业水平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1(4).jpg

王国强律师曾任职于大型国有集团、大型民营集团,对于股权与投资并购业务、综合公司业务及相关争议解决等业务领域有精深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在不同体量企业任职的工作经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背景的加持,让王国强律师非常擅长处理人力资源及资本领域复杂和创新的法律事务,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和战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