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BEIJINGJINGSONG 要说有什么案件既简单又复杂,则非劳动争议莫属。其简单之处在于依据清晰,规定明确;其难处在于证据种类纷繁复杂,主张请求和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环环相扣。 可以说劳动争议类案件是典型的“看来容易做来难” 而其中的“N”“N+1”“2N”何种情况下可以争取,又如何能够争取到,仲裁主张和获得支持之间的关系更是需要层层梳理。 案件经过
自幼对服饰热爱的董女士如愿入职服装公司。虽然底薪不高,但对于销售的职位而言,底薪只是下限,凭自己的本事争取到的业绩才是决定收入的主要因素。
董女士相信凭借自己的内心的热爱、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肯钻研肯吃苦的劲头,自己一定能在行业里站稳脚跟。
八年时间在董小姐的摸爬滚打中很快过去,当年入职时双方便约定劳动合同每年续签固定期限。眼看着的签订第八次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董女士便询问续签事宜。
此时,公司以经营状况不理想为由想要去除掉薪资中关于底薪的部分而全部改为销售提成。董女士自然不同意,虽然底薪不多,但这笔钱完全可以覆盖掉五险一金的部分,没有人愿意就此放弃。
董女士拒绝时万没有想到,从这时起自己在职场的处境便岌岌可危。在工作中直管领导三天两头寻以各种理由刁难董女士,就连日常事务也能从常规处理的方式中找到错处,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也无人敢言。
在此期间,董女士多次要求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续签,其直管领导均未正面回答,也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算盘昭然若揭。备受刁难反而激怒了董女士,于是便偏不让其计谋得逞,依旧在工作岗位上淡定自若处理工作以不变应对的董女士也让领导感到恼火,于是一气之下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5月20日本来是一个浪漫的节日,但也就在这一天董女士和公司之间彻底失去回旋可能,于是董女士离开了自己奋斗了八年的岗位后,随即委托律师维权。
代理思路点睛 劳动争议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永远是第一步,在这一基础上了解劳动者主张,明确争议焦点,调取相关证据才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 代理过程 京讼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就相关事宜与董女士进行了详细询问。董女士自述其在岗位工作八年,就工作年限问题,京讼律师详细询问了其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工资是如何发放的,董女士是否能够相关证据。在得到答复后,京讼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因此,京讼律师对于董小姐的仲裁主张和其预期的结果进行了询问。对于董小姐的主张,京讼律师冷静且客观的作出了分析,对于无法得到支持的主张进行了释法说理,即便如此,董小姐依旧有自己的坚持。京讼律师则认为,若董小姐坚持,对于此部分要加以举证,但根据沟通结果来看,目前所掌握的或者说可收集到的证据远不能支持其请求。 与此同时,京讼律师则耐心指出在诉求中被忽略的部分,并且针对该请求应提供哪些证据,应如何去收集作出了细致的指导。 在首次沟通结束后,在证据提交至京讼律师手中后,京讼律师又针对仲裁请求为董小姐进行了思路模拟,告知董小姐用人单位会从哪几个角度进行反驳,细致梳理其中风险点。 开庭时,双方无法调解达成一致,于是案件便依规进入仲裁流程,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试图将原因全部推至劳动者身上,并试图证明董小姐的工资仅为合同约定的底薪部分,期望以此降低己方损失。但京讼律师所提交的证据可以完全印证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实际薪资数值,因此经仲裁委查明后,认定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故不与董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七万余元! 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未提供证据佐证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结果 本案结果如下:
律师说法 BEIJINGJINGSONG 劳动仲裁类案件,能够确定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永远是此类案件的基础基础,可以说,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关系,无论是仲裁和诉讼,案件都没有推进下去的可能。因此,确定劳动者手中是否有相关证据便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就要试图从其他佐证入手形成强力的证据链,分析双方存在人身依附性和经济从属性的特征,并寻求证据证明这些事情。通过这些来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中,所争的“N”,便是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所谓“2N”便是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谓的“+1”为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而在法律规定中是没有“2N+1”的规定的,上面我们也讲过2N 指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赔偿金,故而“+1”的代通金不适用于 2N。
律师简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