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胜诉案例 | 借贷纠纷也可以和平解决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30


委托人:陈女士

 

诉讼代理人: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涵;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王国强。

 

委托人陈女士委托我所律师代理与被告刘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基本案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刘先生返还原告陈女士借款九万三千元,自二〇二二年七月起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给付九千三百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

 

二、如果被告没有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偿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书如下:


1.png

2.png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