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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解读:共有遗产如何对不动产进行分割?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27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若遗产为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不动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是否仅需析产后确认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还是应当同时对不动产进行分割?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婚姻继承方面的资深律师,我将从法律专业角度为您解析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公平原则。在处理共有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时,法院通常会首先确认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不动产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参与继承的还是亲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特别是曾共同居住过)作为遗产的,往往在继承时仍可保持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以留作纪念、维系亲情。这种按继承份额享有的共有关系,在需要时仍然面临分割。因此,在继承纠纷中,若继承人在继承基础上要求一并分割房屋,其他继承人亦不反对或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不再适合保持共有关系的,为避免讼累,宜在充分行使释明权后,在符合分割条件情况下采取拍卖、变卖或在确认房屋价值基础上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对房屋予以分割。

当房产为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时,继承人往往与该他人并不具有较为亲近的血缘或亲情关系,此时,房屋宜在确认继承份额后进一步分割为妥。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此类继承纠纷时,会综合考虑继承人之间的亲情关系、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继承人之间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确定是否应当在析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割房产。例如,如果继承人之间关系和睦,且房产一直由部分继承人居住使用,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持现状,即维持共有关系。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关系紧张,或者继承人需要变现遗产以解决经济困难,法院则可能会倾向于对房产进行分割。

在分割房产时,法院会尽量采取对继承人影响最小的方式,例如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让部分继承人获得经济补偿,而让其他继承人继续居住使用房产。但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理房产,并将所得按照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进行分配。

总之,在处理继承纠纷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和亲情关系,以及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决定是否应当在析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割房产。法院的裁判旨在维护家庭和谐,减少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共有不动产的情况下,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在析产和分割不动产的过程中,律师能够指导当事人正确、有效地参与法律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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