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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解读:婚、产、年、病、事假规定和待遇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0-14

本文简要介绍的4类假期如下:

1. 休息日2.法定节假日3.部分节假日4.事假

01、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02、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即(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3、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04、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根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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