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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胜诉|京讼律师代理借贷纠纷一案胜诉,为当事人追回百万本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2

近日,北京京讼律师是事务所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大获全胜。我方诉求得到全面支持,诉讼费用均由对方承担,京讼律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专业和细心,严谨和细致为当事人权益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案件简介






好友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刘女士借款140万元,考虑到多年情谊,好友的公司常年来经营状况也较好,所处的行业也具有光明的前景之后,刘女士便决定借款,好友也明确表示一定如期限归还,并和刘女士约定,除了归还本金之外也会支付相应的利息。


刘女士不是没有过顾虑,但想想还有的公司早已在科创板上市,也属于高科技企业,这笔钱的投入不论是作为情谊的帮扶还是给自己的钱找一个安全的存放方式来说都是一个好的选择。


然后好友的公司却在短短的两三年之内因盲目扩张导致导致资金紧张、盈利状况恶化,随后公司也被摘牌。眼看对方的经营情形每况愈下,刘女士虽然一直安慰自己但心里也清楚这笔钱的收回不会一帆风顺。


借款到期后好友不出所料的没有如期还款,但却也在三保证,绝不会让刘女士平白遭受损失,在最初的半年时间中,对方基本上每月偿还利息。


但从21年起,对方却再未进行还款,刘女士多次催要,软硬兼施无果后,来到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办案经过






在梳理完基本案情后,京讼律师发现借款时,法定代表人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款项实际用于公司经营,所以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债务,仔细梳理过案件及证据后,京讼律师又发现,该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为夫妻关系,二人实际控制着公司。

京讼律师在准备好材料后立刻提起了诉讼,并在第一时间申请了财产保全。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刘女士为职业放贷人是为了牟取高额利息才出借钱款,双方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利息不应支付;公司系保证人而非借款人,其在借款协议中有“保证还款”的表述,系提供担保,但该担保已经过了保证期间;同时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等抗辩理由。


受被告抗辩理由的影响,本案历经三次开庭,京讼律师整理了大量的证据以证明我方当事人资金来源,经反复调查,已经长期额沟通核实,在最终的庭审中,法官确认我方各项主张成立,并随后做出判决!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京讼律师的代理意见,做出如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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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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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律师曾任职于大型国有集团、大型民营集团,对于股权与投资并购业务、综合公司业务及相关争议解决等业务领域有精深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在不同体量企业任职的工作经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背景的加持,让王国强律师非常擅长处理人力资源及资本领域复杂和创新的法律事务,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和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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