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对孕期女职工予以特殊保护,但仍有部分企业出于对用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存在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的现象。当孕期女性遭遇此类不公时,了解如何维权至关重要。以下将从法律依据、维权准备、维权途径等方面详细介绍孕期被辞退的维权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法条为孕期女职工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非法定理由辞退孕期女职工。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意味着,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为她们在遭遇辞退时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孕期女职工在遭遇辞退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此外,工资流水(需显示公司账户名称)、社保缴费记录也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牌、考勤记录等则可作为辅助证据,进一步夯实劳动关系证明链条。
加盖公章的《辞退通知书》是最直接的辞退证据,若没有书面通知,与单位相关人员关于辞退事宜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也可作为证据,但要注意保留原始载体,录音录像对话中需明确提及“怀孕”与“辞退”关联,聊天记录可用“权利卫士”APP进行区块链存证,防止篡改。
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是证明怀孕的重要材料,应确保其上显示孕周。产检记录,如B超单、胎心监护报告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若存在流产、早产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流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对比孕前6个月与孕期工资,可通过银行流水查看工资数额变化,若有奖金、补贴减少等情况,也应在流水中体现,以此证明降薪事实。此外,社保断缴情况可通过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来证明,若孕期社保中断,也可能是用人单位违法操作的证据之一。
孕期女职工可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拨打当地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查询中国法律服务网等方式,了解劳动仲裁、诉讼等维权流程。同时,深入学习与孕期劳动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在,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有理有据地表达诉求。
当孕期女职工遭遇辞退时,可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邮件或纸质函件等书面形式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在函件中应明确注明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选择面对面协商,要注意录音保留证据,在协商过程中明确提及“怀孕”与“辞退”的关联,如“公司因我怀孕要辞退我”等内容。
协商时,女职工应秉持理性、平和的态度,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处于孕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自己,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辞退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若女职工不希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也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设立在用人单位内部,也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女职工要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即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法定的经济赔偿。调解组织会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或女职工不愿调解,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以及证据清单等材料。证据清单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附上页码索引,方便仲裁委员会查阅。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女职工应遵守仲裁程序,积极举证质证。例如,针对公司可能提出的“严重违纪”辞退理由,可要求其出具孕前6个月的考核数据等证据,若公司无法提供合理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若公司以“岗位撤销”为由辞退,女职工可提供招聘网站截图等证据,证明公司仍在招聘同类岗位,从而反驳公司的辞退理由。
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若仲裁支持女职工的诉求,用人单位需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义务,如支付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等。
若女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诉讼阶段后,女职工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举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最终判决。若法院判决女职工胜诉,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女职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女职工可提供公司银行账户、房产信息等财产线索,以便法院加速执行进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起诉讼,都有严格的时效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女职工需在该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可能面临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的风险。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提起诉讼,逾期则丧失起诉权利。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试图让孕期女职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若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协商一致”等关键内容,可能被认定为女职工被迫签署,这种情况下,女职工仍可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相应赔偿。因此,孕期女职工应拒绝签署任何涉及“离职”的文件,除非明确知晓其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同时应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
若女职工在劳动仲裁中败诉,也并非意味着维权彻底失败。她可在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明显不公,还可申请检察院监督。
孕期女职工在遭遇辞退时,切勿惊慌失措或忍气吞声,应充分了解自己享有的法律权益,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为孕期女职工提供了坚实的保护屏障,只要她们勇于维权、善于维权,就能让违法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保障自己的职场权益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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