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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解读:N+1!工作八年“被离职”事件分析解读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6-17

劳动争议案件虽然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可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其难点在于证据种类繁多,并且主张和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要求极为紧密,属于典型的看着容易做起来难的情况,特别是涉及 “N”“N + 1”“2N” 等不同赔偿情形的争取时,更要细致梳理仲裁主张与实际能获得支持之间的关系,这也使得董女士的案件背景变得复杂且需要严谨对待。

 

董女士入职服装公司八年,一直按约定每年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在第八次合同快到期时,公司因经营状况不理想想变更薪资结构,把底薪去掉全改为销售提成,董女士拒绝后,就遭到了直管领导的百般刁难,像在日常事务里刻意找茬,对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也不正面回应,最后领导直接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董女士就这样被迫离职了。从这一过程能看出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合同时存在不合理甚至违规操作,通过管理职权向劳动者施压来达到自身目的,而董女士处于被动但又坚决要维权的状态。

 

在劳动争议案件里,确认劳动关系是最基础的步骤。只有先确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续才能围绕劳动者的主张去明确争议焦点、调取证据等,这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前提。京讼律师接手董女士的案子后,着重询问了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方式这些核心问题,就是为了夯实劳动关系存在这一基础。同时,京讼律师对董女士的仲裁主张进行客观分析,对于那些缺乏证据支持、难以获得认可的部分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她理性看待诉求,还耐心指出被她忽略的诉求部分,详细指导应提供哪些证据以及如何收集,帮助她完善维权主张。在证据收集完后,又模拟仲裁思路,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可能的反驳角度及风险点,让董女士一方能更好地应对仲裁过程。

 

仲裁环节中,用人单位试图把责任都推到劳动者身上,还想通过证明董女士工资仅为合同约定的底薪部分来降低自己的损失,这是用人单位常用的减轻赔偿责任的策略。不过,京讼律师依靠充分有力的证据,成功印证了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实际薪资数值,让仲裁委查明了真相,认定用人单位无故不与董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这充分体现了证据在劳动仲裁案件里的关键作用,也彰显了律师专业代理对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未提供证据佐证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这一裁判要旨贯穿整个案件。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得遵循证据规则,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谁的证据更充分、更具关联性和合法性,谁就能在争议中占据有利地位,也决定了最终的责任承担和赔偿判定结果。

 

文中虽没详细说具体的赔偿计算过程,但最终仲裁委认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七万余元,这是对董女士八年工作付出以及权益受损的一种补偿,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规行为的约束体现。关于相关法律概念,“N” 即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就业转换过程中的基本生活和权益。“2N” 是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属于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严重过错行为的加重惩罚性赔偿规定。“+1” 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是对劳动者可能面临的就业衔接困难等情况的一种补偿,并且明确了法律中不存在 “2N + 1” 的规定,厘清了不同赔偿情形的适用边界,避免混淆误用。

 

这一案例全面展示了劳动仲裁案件中劳动关系确认的基础性地位,以及证据收集、合理主张、专业代理等环节对劳动者成功维权的重要性。对于劳动者来说,要重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的保存;对于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合同相关事宜,避免因不合理操作引发劳动争议并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也凸显了专业律师在解读法律规定、梳理案件思路、应对仲裁过程等方面能为劳动者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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