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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解读: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02

  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那么,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京讼律师在此统一回复大家:根据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


  但是,京讼律师在此提醒大家:被行政拘留过的人在公安机关会有记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移民、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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