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浪潮汹涌澎湃的当下,商业版图早已跨越国界,个人财富布局也随之走向世界。当一位被继承人的遗产名录里出现跨国公司的股份时,这看似荣耀的资产积累,却牵出了一长串棘手难题,尤其是不同国家的税收与法律差异,宛如错综复杂的荆棘丛,亟待厘清路径,才能实现遗产的妥善继承。
首当其冲的是税收问题。各国税收体系犹如风格迥异的拼图,税种、税率、征收规则千差万别。就遗产税而言,有的国家压根没有设置这一税种,像澳大利亚;有的国家则征收高昂的遗产税,法国的最高边际税率可达 45% 。当跨国公司股份作为遗产时,股份的价值评估成为第一道关卡。不同国家评估标准不同,在注重账面资产的国家,可能以公司财务报表为核心依据;而在看重市场潜力的地区,未来盈利预期会极大影响估值,这一高一低之间,税基天差地别。
从公司注册地所在国视角看,被继承人离世触发股份转移,往往被视为应税事件。哪怕继承人在他国,只要继承这一股份,就可能被要求按当地遗产税规则完税。例如,美国对非美国公民但持有美国本土公司股份的遗产,会依据股份市值扣除豁免额后课征遗产税。而继承人本国也不会轻易 “放过” 这笔跨国财富流入,许多国家设有 “境外资产汇入税” 之类补充条款,防止本国公民借继承海外遗产避税,双重征税阴影悄然笼罩。
法律适用更是一团乱麻。跨国公司股份继承,涉及公司注册地法、被继承人本国法以及继承人本国法等多套法律体系碰撞。公司注册地法往往主宰着股份所有权变更的核心流程,它规定着继承所需的文书、程序,像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遵循当地严谨的商业登记变更程序,继承文件需经公证、认证,提交给公司注册局,才算走完法定继承流程。被继承人本国法常关乎遗产分配原则,大陆法系国家倾向法定继承顺位清晰划分,而英美法系部分地区更尊重遗嘱自主处分;继承人本国法则聚焦于这笔境外财富入境后的权益保障与合规管理,是否要二次确权、能否自由处分,都得看它脸色。
破解这一困局,国际条约是关键线索之一。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在全球广泛存在,目的就是避免双重征税。中国与诸多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里,明确划分征税权,比如针对股息、财产转让所得,约定好来源国与居民国哪方优先征税、哪方限额征税,为继承跨国公司股份的纳税人撑开 “保护伞”。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关公约,给跨国继承法律冲突指明方向,推动各国在遗嘱形式、遗产管理上相互承认、协作,降低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实践操作中,专业中介机构是遗产继承的 “领航员”。税务师会先绘制一张全球税收地图,标记出涉及的各国税率、优惠政策、豁免条款,权衡是生前赠与转移部分股份避税更优,还是离世后依规完税划算;还会辅助继承人申请税收抵免,利用各国税收协定拿回多缴税款。律师团队则开启跨国法律 “翻译” 工作,穿梭于不同国家法律文本间,拟定出既符合公司注册地继承程序,又保障继承人在本国权益的方案,确保股份平稳交接,从向公司提交继承声明、搞定股权变更登记,到回国完成资产报备,步步衔接紧密。
家族内部沟通在这一漫长流程里也不可或缺。继承人之间要达成共识,是统一行动应对跨国继承,还是各自为政;对于继承股份后的家族企业决策走向,也要预先谋划。毕竟跨国公司股份继承不是简单的财富转手,背后是家族商业传承、全球布局延续,处理不当,家族财富会在税网与法网交错中大幅缩水,而处理得当,就能借助国际规则东风,实现家族资产的新一轮腾飞,稳固家族在全球商业舞台的立足之地,让这份跨国遗产成为福泽后代的新起点,而非惹来无尽纷争的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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