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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讼动态|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合作签约暨教学实践基地挂牌仪式顺利举办

来源: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1-30

  近日,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院合作签约暨校企联合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在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顺利举办。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王树海、法律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董文泉、法律系2024届毕业生工作负责人王冲洋,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健松、党支部副书记高晶、律师代表田晓宇出席本次活动。

  

  王健松主任、高晶副书记、田晓宇等人热情接待辽师大海华学院法学院领导一行,带领法学院领导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观看了律所周年宣传片,随后双方围绕校企发展形式、专业建设情况、校企合作内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中王健松主任详细介绍了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律所概况及实习生相关情况。

  

  王健松主任表示,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红色基因的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北京京讼律所在变动和风雨中能走到今天,正是因为自始坚持以党建为领导,以专业求发展,以公益显担当的三位一体的互促共进理念。

  

  作为人民律师,京讼律师一直抱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持续不断的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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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健松律师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院王树海主任对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积极申请教学基地、主动配合学院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办学理念,介绍了学院前期对律所调研的情况,表达了对于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的认可。

  

  王树海主任表示,实践是最好的练兵场,希望可以通过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为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提供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平台,并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院所未来合作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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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左至右依次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王冲阳、王树海、董文泉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高晶副书记表示,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能够有效促进高校与律所之间的交流合作。北京京讼一贯重视对就业选择阶段的学生的方向引导,注重对在校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纸上得来终觉浅,实践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法律实践当中,是对校内学习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的最好方式,在校内汲取知识,在实践中吸收巩固得到更深刻的认识,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高晶副书记再次表达了与辽师大海华学院法学院学院继续深入合作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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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一致认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立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是优势互补合作交流实现共赢的重要渠道,双方都希望通过这次契机,为学院进一步引入优质的实践资源,为律所提供更深入的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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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健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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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王树海

  

  随后,王健松主任与王树海主任作为双方代表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王树海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院特聘客座教授付璐律师、王健松律师、高晶律师颁发聘书。

    

  以本次合作签约为锚点,未来,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将在党建共治、法治人才共培养、法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共同进步共求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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